第二天
出發前往拉拉山
入口(這群人真的很愛拍照)
要案通缉
廁所前也要來一下
旁邊兩位表情怪怪的
警察杯杯開罰單中
兩位一路上一直在放閃光
祝福兩位幸福~~~
標籤: 吃喝玩樂
張貼者:Ivan @ 7月 09, 20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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